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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和提案:修改完善《代表法》
 
  议案 修改完善《代表法》

  本报记者 禹伟良

  领衔人:湖南团任玉奇代表

  《代表法》中的一些条款与时代的要求有了一些差距,且内容不够完善,建议设立专职代表。为专职代表提供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专职代表的工资、费用应由财政开支。建议新增“代表法监督实施”的条款。对违反《代表法》,以压制、报复、贿赂等方式妨碍代表履行职务的单位和个人,应由上一级人大常委会进行监督,并交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建议 尽快出台《卫生法》

  本报记者 余继军

  建议人:福建团苏文金代表

  我国医疗卫生的立法滞后,没有一部基本大法。目前的9部相关法律,不足以使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得到全面保障。出台《卫生法》,就是要以国家立法的形式来确保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和发展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步,以国民健康水平的提高来带动国民素质的提高。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提高全民族的健康素质,出台《卫生法》,可以使党中央的决定以法律的形式加以体现,并最终得到贯彻。

  来源:《人民日报》 (2003年03月07日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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