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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冠巨:四大瓶颈制约非公经济
 
  竞争不公平、法规不健全、融资不顺畅、管理不规范

  本报讯(记者 袁祖君) 作为民营企业家的浙江省政协副主席徐冠巨开始发出自己阶层的声音,其中之一就是为加快非公经济发展的呼吁。

  “现在,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四大瓶颈,首先是公平竞争瓶颈。这也是当前制约非公经济发展的最大瓶颈。”徐冠巨说,虽然现在很少有人公开反对发展非公经济,但是一些政策上的歧视还是存在的。例如,在市场准入方面存在严重的不公平,一些外国公司能进入的领域,非公经济却不能进入。目前非公经济企业在将近30个产业领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限进”情况,尤其在基础设施、大型制造业、金融保险、通讯、科教文卫、旅游等社会服务业。

  徐冠巨认为,在法制制约上,保护非公经济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在产权保护方面,宪法没有明确“国家保护个人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与对国企、外企权益保护相比,目前,我国有关保护非公经济权益的法律建设严重滞后,法律体系很不健全。执法力度也有差别,当非公经济遭到侵害时,保护不力。这些状况使民营经济进一步向更高层次发展面临着突出的法律制约瓶颈。

  “同时,融资瓶颈一直难以解决。”据调查,约有80%的企业认为融资难是他们面临的主要发展障碍,90%以上的个体私营企业是完全靠自筹来解决创业资金的。

  此外,是企业制约瓶颈。非公经济企业组织形式多是“家族式”、合伙制。这种形式在创业和发展初期由于企业规模小、人员少、产品单一、管理简单、管理成本低,不但是合理而且是有效的。但是,随着规模的扩大和经营管理关系的日趋复杂,其经营管理理念与现代企业管理有相当大的差距。

  对此,徐冠巨建议应该突破制约瓶颈、促进非公经济迅速发展。“如取消市场准入歧视。政府在政策取向上,制定统一的市场准入办法,保持国有经济在某些特定领域的主导作用和控制的前提下,在一般竞争性领域允许国有经济、外资、非公经济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鼓励民间以独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进行投资、并购重组和参与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

  “也应改善非公经济企业的融资环境。”他还建议,完善法制制度,依法行政,在法律上充分体现“私有财产和公有财产一体保护”的原则;完善社会化服务体制等。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0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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