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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灼基
近几年来,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已经成为制约国内市场和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2002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约相当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3。提高农民收入,已成为政府和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重要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多年来,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不仅没有提高,反而有所下降。
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清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十年不变。
第二,大幅减免农业税。减免农业税后,县级财政所需经费,以2000年为基数,原则上由省级财政转移支付;一些财政困难的省份,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
第三,增加财政对农业的支出。财政用于农业的比重应逐年有所提高。农村各项公共设施,应由政府出资。农民提供劳动力,应付给工资;农民提供设备和材料,应按市场价格付款。这也是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
第四,免费供应农村初中和小学生教科书、练习本和其它文化体育用品。建议这笔费用由政府负担。
第五,提高农村救济和扶贫标准。
第六,建立农村扶贫担保基金和扶贫贴息基金。
来源:《人民日报》 (2003年03月09日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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