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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德(代表民建中央)
一、实施就业优先的发展战略,让更多的人参与分享经济增长成果。建议国家把提高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在财政、金融、税收方面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
二、实行完整的货币化工资制度,提高居民持久收入。重新设计和调整工资结构,把工资外相对固定的各种补贴、奖金等纳入工资收入,成为居民的持久收入。
三、积极开辟投资渠道,扩大居民的收入来源。国家应积极为居民提供多种多样可选择的投资工具并为居民投资和获取合法收入提供切实的法律保护。
四、鼓励智力劳动和智力投资,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者的收入,加快中等收入群体的成长。
五、健全社会保障制度,降低居民的收入风险。当前的重点是尽快建立对困难群体的利益保障机制。
六、通过制度创新,控制和缩小城乡与地区间的差距,在加大农业投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重要的是改革农村土地制度、城市用工制度和户籍管理制度。
七、完善税收调节功能,加强税收调节作用。一是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二是改革完善财产税。
八、加强法制建设,强化对非法收入的打击力度。运用法律手段,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产、信用关系。
来源:《人民日报》 (2003年03月09日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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